发票报销:请依此建章立制,规范发票报销行为!
一、发票开具时的基本要求
基本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2、“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3、“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4、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5、发票填开时,如购买方是个人,如何填写?
名称处填写个人姓名或“个人”字样,“纳税人识别号”栏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栏处正常填写,“银行账号”栏可以不填。
6、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可能出现哪些税率?
税率有以下几种:17%,13%,11%,6%,5%,4%,3%,1.5%,0%和“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应自觉根据当前的增值税政策填开发票,所选税率应符合国税局要求,以免造成开具的发票无效。
7、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増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二、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图例
注意:复核人与开票人不可为同一人,且三项必填
三、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图例
第一种
不合规点说明:1、没有复核人和收款人,且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开票人也不可为管理员2、销售方发票专用章一般在备注栏内
第二种
不合规点说明:1、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加盖税务局的章,只能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并盖在备注栏内2、税局代开发票对开票人、复核、收款人没有明确要求,可只有开票人
四、获得发票后务必注意以下三点
以下请注意:1、当货物名称栏出现详见销货清单时,请记得要对方提供两份销货清单。2、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请记得抵扣联切勿粘贴,用回形针夹着交上来报销即可。3、请在开票日期的30天内交到财务进行抵扣。
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意事项
1、电子发票可否用于报销?
可以用于报销。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电子发票适合哪些行业纳税人使用?
电子发票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3、电子发票是否需要打印?
2016年初,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已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只要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仅以电子形式对发票进行归档保存。开票方或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4、打印的黑白色电子发票是否有效?
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
5、电子发票是怎么取得的?
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向税务机关正常报税,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将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开票方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将发票信息发送给受票方,受票方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6、电子发票样张
六、发票专用章十大注意事项
七、假发票鉴别方法
1、从发票本身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纸张绵软发脆、油墨色泽暗淡偏差较大;字迹模糊不清、字间距不成比例;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为直接印刷,无层次感、立体感。
2、从发票印章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印章模糊不清或无印章;印章特别清晰,有违使用常理;发票上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以外的其他印章。
3、从发票代码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开票单位所在地与地区代码对应的地市不一致;代码显示年份在实际发票开具时间之后;跨行业开具发票;票面最高开票限额与代码显示不一致。
4、从发票号码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被审计单位从某一购货单位开具的购货发票,号码是连续的,但日期却先后颠倒或相差甚远;发票号码是同一本上的发票,而印章却是不同的销货单位;被审计单位同一天从某销货单位开具购货内容相同发票,但发票号码相差甚远或不是出自同一本发票。
5、从发票复写上看,虚假发票主要表现为:发票字迹、笔体、笔画的粗细、压痕不一致;有用药剂褪色、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有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等现象。
八、发票真伪查询方法
1、网络查询
网络查询一般程序为:网上登录各开票所属地税务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厅→查询区→发票真伪查询→如实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相应内容→查找→出现查询结果。
2、12366查询
目前,大多数省份国税和地税部门都建立了发票辨伪查询系统,开放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税务网站,为查询人提供辨别发票真伪的信息查询服务。语音电话查询时,查询人只需拨打12366语音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输入需查询的发票号码、发票代码等信息,语音电话将自动告之此发票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