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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内科大发﹝2022﹞57号

发布日期:2022-09-14     阅读:[]



内科大发202257

关于印发《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

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2年8月23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


研究生业务费是学校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供的保障条件之一,应直接用于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为加强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管理,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筹能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7000元/生,硕士研究生:3500元/生。

二、业务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1.业务费使用范围:进行科研实验的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试(实)验费;必要的专业参考书刊与资料的复印、购置费;必要的小型低值仪器费;学位论文印制费;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参加社会调查、学术会议和论文阶段调研的差旅费;学位论文评阅费和答辩评审费。

2.学位论文评阅费。学位论文评审费是指在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学位论文评审包括校外专家双盲评审和校内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委托5位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委托3位专家进行评审(2位校外专家双盲评审1位校内专家评审或3位校外专家双盲评审)。校外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按与评审平台签订的协议执行。校内专家评审费200元/篇。

3.学位论文答辩费。学位论文答辩费主要指研究生答辩过程中产生的答辩专家劳务费。校外答辩专家劳务费100-300元/生·人,校内答辩专家劳务费100-200元/生·人,答辩秘书100元/生·人。

三、业务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1.研究生业务费分学院管理和导师管理两部分。学院管理论文评审费,其余业务费由导师管理。研究生业务费一般在每学年春学期划拨,其中论文评审费在学制内最后一学期划拨学院账户。

博士业务费划拨:第1-3学年1000元/年,在第一学年一次性下拨至导师名下,第4学年4000元下拨至学院。

硕士业务费划拨:第1-2学年1000元/年,在第一学年一次性下拨至导师名下,第3学年1500元下拨至学院。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研究生业务费。

3.研究生业务费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内全部使 用于研究生的培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4.研究生业务费使用时应严格遵循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其他要求

1.因学位论文二次送审或重新答辩而产生的送审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由学院解决。

2.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的,其往返车船费、食宿费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解决。

3.业务费报销差旅费时无差旅补助。

4.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研究生暂停执行本办法;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划拨业务费;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不予划拨业务费。

5.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现金用于研究生培养。

6.从2022年起按照专业硕士业务费标准2000元/生,将2020、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划拨至导师名下。

五、本办法自2022年9月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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